“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的广告语争夺还在继续,“企查查”商标属于谁也被画上了问号。
近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简称“商评委”)官网公告显示,企查查去年10月向商评委申请,对第18138870号“企查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近期审理终结,商评委裁定上述商标予以维持,企查查提出的商标无效宣告请求失败。
商标被抢注的问题似乎已经困扰企查查许久。
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可发现,企查查公司近两年曾多次向商评委提出“企查查”多个批号商标的无效请求,但裁定结果多被驳回。值得注意的是,在注册“企查查”商标的企业中,还包括了天眼查。
浏览相关裁定书可发现,天眼查早在2016年即在部分服务领域注册了“企查查”商标,而企查查在发现其商标被抢注后,自2017年起多次向商评委提出天眼查注册的“企查查”商标无效宣告。
追溯到2017年,企查查曾就天眼查抢注“企查查”商标的问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申请,但根据商评委去年5月公布的两份裁定书显示,申请均未获得支持。
我国商标注册的相关规定和特点是什么?出现此类商标被其他企业注册的情况是否能够“追回”?财经网就上述商标纠纷问题咨询了专业人士。
“商标注册需要看具体是什么商品跟服务,目前(商标注册)是分45个大的类别。例如‘中华’这个品牌可以注册做铅笔,可以注册做牙膏、做汽车,在商标法领域里一般认为相互之间是不会混淆的,不会因为商标一样就可以垄断在所有的商品和服务上的注册。”北京费岚清律师事务所王振坤律师对财经网表示,“解决商标问题最有效、我们通常跟权利人强调最多的的方法还是及时注册,因为我们国家是‘先申请原则’,不要求商标注册之前必须使用,‘谁先申请谁得’在规则上是允许的。”
具体来看天眼查注册的“企查查”商标,王振坤表示,根据此前裁定书内容显示,天眼查注册的商标为核定使用在无线电文娱节目、音乐制作,海报、期刊印刷和出版物等服务上。按照商评委裁定内容,企查查主张了商标法的第32条,即天眼查以不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按照裁文来看,企查查没有办法证明它在相关服务上(无线电文娱节目、音乐制作等服务)在先使用该商标并取得了一定影响。严格从法律来说,这个裁定结果目前看是没有问题的,只是从商业角度来看天眼查这个做法并不地道。
此外,王振坤还表示,目前如果被抢注商标的服务领域与其主营业务相关性较低,当下不会有较大影响。“此外还有一个方式,企查查可以适时启动‘撤三’程序将所涉注册商标撤销掉,简单来说就是相关业务对方也不实际从事,那么即便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注册成功,只要连续三年不使用,按照商标法规定,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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