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25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25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其中,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
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