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向各位再次道个歉,从发布会结束到现在,我们接到了许多媒体朋友的质疑电话,本来好好的一个事情,由于我们在宣传表述上的失当给大家造成了困扰。
人人聚财融到资是铁定的事实,我们在通告大家的时候没有特别标明博时资本是以定向资管计划投资人人聚财,给媒体朋友造成“博时资本入股投资人人聚财”的方向性误导,实在抱歉。
下面重点解释下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
1、关于27日新闻发布会现场刘升先生的身份:
刘升先生是博时资本投资方代表,即出资人代表。博时资本资管计划投资人人聚财是经过出资人和博时资本双方一致的认同才最终敲定合作。
在这一点上,要向各位道个歉,当时主持人介绍为“博时资本投资方代表”而非简单直接的“出资人代表”,加上整个基调给到各位的印象是博时资本为直接入股投资方,就先入为主地认为刘升先生为博时资本的管理层,是为美丽的误会。
2、关于定向资管计划产品及博时资本在此次投资中的角色:
定向资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是证劵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的一种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与单一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通过该客户的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其中具体的投资方向应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运营运作。
博时资本在投资过程中是作为资产管理人的角色,为投资人的资产保值增值提供服务。投资人人聚财是博时资本与投资方共同协商的决定。投资方不同意就成立不了资管计划,博时资本不同意就完成不了最终的投资入股。博时资本资管计划投资人人聚财是经过出资人和博时资本双方一致的认同才最终敲定合作。
3、关于博时资本委托出资人及出资额度、占股情况:
出资人与博时资本签订合作协议,博时资本的资管计划投资人人聚财,博时资本对具体出资人更清楚;博时资本的资管计划占人人聚财的股份比例为12%,按照注册资本金5000万计算,注册资本金中出资为600万,此为股本金概念,不是总的投资额,溢价的资金进入资本公积金,用于公司日常开支。
4、关于人人聚财工商登记上体现的博时资本股东事实:
博时资本是通过定向资管计划产品帮个人投资人人聚财。工商登记上体现的股东是博时资本,这个是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企业的法律要求。像VC、PE都是一样的,都是VC、PE作为股东,而不是真正的基金或者资管计划的认购人作为股东。一般二级市场的监管的资管计划会写的更详细一些,一般VC、PE投资属于非上市公司,所以就可能会简单一些。
法律关系上是这样,出资人与博时资本签订资产管理计划,委托博时资本对资产进行管理,这是第一个法律关系;第二层法律关系是博时资本与人人聚财签订入股投资协议,博时资本用此资管计划投资人人聚财。人人聚财知晓与博时资本之间的投资情况,但不知晓出资人与博时资本之间的约定。
5、关于与博时的后续合作问题:
人人聚财与博时关系不会因为这次事件产生问题,我们一直保持积极沟通状态,除了这次的定向资管计划合作,我们还在探讨更深的合作机会,这方面有新的进展会及时向大家公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