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5个百分点,列全国第26位。其中:城市上涨2.3%,农村上涨2.6%。食品价格上涨7.8%,非食品价格上涨0.9%。1月11日,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发布了调查数据。 2019年,食品烟酒价格上涨6.1%,其中,食品价格上涨7.8%,涨幅比上年扩大5.5个百分点,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1.63个百分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畜肉价格由上年的下降3.8%转为上涨12.3%。其中猪肉价格大幅攀升,由上年的下降10.8%转为上涨47.2%,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0.87个百分点。牛肉、羊肉和肉鸡分别上涨10.5%、11.7%和15.6%,合计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0.17个百分点。此外,鲜瓜果价格上涨8.8%,鲜菜价格上涨4.4%。随着全省各地“菜篮子”工程的持续推进,市场供应总体相对稳定,故其价格涨幅有限。 2019年,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涨幅比上年缩小约1.6个百分点,成为影响价格总水平涨幅缩小的主导因素。 其中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6%,涨幅比上年缩小9.5个百分点。受原料价格上涨、人工物流成本上升、品质升级等因素推动,中、西药价格延续了上年的走势,分别上涨4.6%和4.4%。医疗服务价格上涨0.5%,涨幅比上年缩小15.5个百分点。 交通和通信价格由上年同期的上涨1.5%转为下降1.8%,主要是交通价格下降影响所致。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1.7%,涨幅比上年缩小0.4个百分点。同时,受国家大力出台鼓励消费政策及假期等因素影响,旅游价格上涨4.4%。此外,居住类价格上涨0.7%。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主任记者刘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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