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4日电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下称“潞宝集团”)实际控制人韩长安,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限制消费令。根据限制消费令,韩长安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文件显示表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8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执行潞宝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该院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韩长安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天眼查信息显示,潞宝集团注册资本4.38亿人民币,韩长安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此外,韩长安持股72.41%,为该公司大股东。公开报道显示,韩长安曾在2008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中以31.6亿元排名第105位,此外在2017年新财富500人中以35.0亿元排名429位。 根据官网资料,潞宝集团创建于1994年,如今已发展成为一家以现代精细化工为主导,横跨电力、物流、红色旅游、现代农业及医药等领域的大型中外合资企业。集团现有员工1万多名,总资产160多亿元,年销售收入近2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去年8月,潞宝集团就曾曝出因借款合同纠纷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对此,潞宝集团当时对外界回应称,其中三起被执行案件系潞宝集团提供保证担保,不会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发生实质损失,另一起执行案件已达成和解。(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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