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3日电 因通过关联企业向投保人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重庆银保监局对鹏诚代理公司罚款25万元,对总经理王开基警告并罚款5万元。 2019年1月至4月,鹏诚代理公司通过其关联企业重庆都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保科技)、重庆创保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保鑫)向投保人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返还资金 6365.79万元,其中都保科技返还1255万元,创保鑫返还 5110.79万元。 重庆银保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六条,对鹏诚代理公司责令改正,罚款25万元;对鹏诚代理公司总经理王开基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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