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国内 国际 财经 产经 外汇 理财 原油 股票 期货 现货 基金 保险 银行 科技 教育 健康 公益 数码 商讯 图片新闻
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国内 正文
国资委:加强央企融资担保管理工作
2022-01-05       来源:      编辑:z0011      

证券时报记者 江聃

1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对《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说明。国务院国资委表示,近年来,个别中央企业仍存在担保规模过高、对外担保、采取隐性担保等问题,有的企业还发生了担保代偿损失。《通知》针对日常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对融资担保范畴、对象、规模等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实现担保管理规定的完整统一。

据介绍,《通知》主要特点和内容在于:

一是管控范围更加“全”。《通知》明确管控范围包括所有融资担保,不仅包括为企业融资行为提供的各种形式担保,同时也包括具有担保效力的隐性担保。

二是管控要求更加“严”。一方面,基于同股同权、控制风险原则,对中央企业融资担保实行“两禁两控”:严禁对集团外无股权关系企业担保,严禁对参股企业超股比担保,严控对高风险子企业担保,严控对子企业超股比担保。另一方面,严格限制担保规模。参考目前中央企业担保规模占净资产的平均比重、上市公司担保管理规定等,明确中央企业总担保规模不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40%,单户子企业(含本部)担保额不能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

三是管控方式更加“实”。考虑企业担保属于重大风险事项,公司法等规定担保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因此,《通知》从中央企业实际管理出发,要求担保预算由集团董事会或其授权决策主体审批以提高效率,但企业担保制度和特殊担保事项仍由集团董事会审批,充分发挥董事会的风险把关作用。

四是整改要求更加“细”。明确对企业新开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进行严肃追责,要求企业对存量违规融资担保业务限期整改,力争两年内整改50%,原则上三年内全部完成整改。

国务院国资委还特别提到,《通知》管控对象不仅包括中央企业集团本部,还包括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而对于隐性担保的判定,企业提供共同借款合同、差额补足承诺、安慰函、支持函等函件是否具有担保效力,需要企业法律部门根据具体条款进行判定,具有担保效力的则属于隐性担保。

 
 
     栏目排行
  1. 提升金融服务能级 共创财富管理“鹏友圈”
  2. 传化支付为现代物流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新路径
  3. 工行北京北清路支行以匠心打造网点星级服务
  4. 工行北京丰台云岗支行积极推进服务星级网点
  5. 工行北京丰台支行积极优化网点适老化服务
  6. 工行北京丰台万丰路支行多举措做好养老金融
  7. 服务升华,润心敬长
  8. 工行北京鼓楼支行积极争创星级网点 提升服
  9. 工行北京鼓楼支行多措并举提升适老化客户服
  10. “民有所需,正义有为”,工商银行正义路支
     栏目推荐
大家保险第四届客服节深圳分会场启幕 三大主题
丝路视觉荣登「2024中国VR/AR30强企
用心守护中秋团圆味,李锦记的这场科普宣传很硬
中国平安教育公益开展第三十年 与希望同行 我
大家人寿深圳分公司以案说险 ——金融消费者权
大家人寿深圳分公司风险提示 ——理性投保,警
大家人寿深圳分公司风险提示 ——注重保单回访
大家人寿深圳分公司以案说险 ——及时报案保障
FUTURUS光场ARHUD亮相2024EV
周大生2024秋季新品发布,幸福花嫁系列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