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8日电 继昨日回复深交所问询函后,*ST康得新(002450)今日再收关注函。 深交所指出,*ST康得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投资集团”)与北京银行(601169)西单支行(以下简称“西单支行”)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为康得投资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网络服务,截至目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已加入《现金管理合作协议》。请公司补充说明: (1)康得投资集团与西单支行签订《现金管理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 (2)康得投资集团与西单支行签订《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及你公司、主要子公司加入《现金管理合作协议》的原因; (3)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加入《现金管理合作协议》是否导致你公司与康得投资集团共用银行账户,是否存在将公司资金通过《现金管理合作协议》存入康得投资集团及其关联人控制的账户的情形,是否导致康得投资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深交所还指出,2018年6月10日,公司子公司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光电”)与中国化学(601117)赛鼎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赛鼎”)签订《采购委托协议》,并于2018年7月至11月期间累计支付中国化学赛鼎采购预付款21.24亿元。截至目前,康德新光电暂未收到上述委托采购交易项下的任何设备,并经公司自查,暂未发现康得新光电与中国化学赛鼎存在关联关系。请公司补充说明: (1)独立董事提出,从注册会计师通过天眼查获得的信息看,上述交易为实质性的关联交易,并构成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请对照《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0.1.2条、第10.1.3条和第10.1.6条,逐条说明你公司与中国化学赛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康得新光电委托中国化学赛鼎进行采购的原因,预付款占采购金额的比例、大额支付预付款的合理性; (3)《采购委托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内容、数量、价格、结算方式、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 (4)中国化学赛鼎在未交付任何采购设备的情况下,你公司直至2018年11月28日仍支付5000万元预付款的原因,是否符合商业逻辑,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5)结合上述问题,进一步核查并说明相关资金是否最终流入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是否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 7日晚间,*ST康得回复深交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对康得新光电与中国化学赛鼎的委托采购交易的合理性已经提出了质疑,并指示管理层做进一步的核查。 *ST康得分时走势图 来源:wind 5月8日,*ST康得早间打开跌停板,午后封死跌停。截至今日(8日)收盘,收报4.28元/股,*ST康得已连续三日跌停。(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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