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夏燕通讯员姚丽佳/文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楼大厦已不再是大城市的专属,越来越多小城镇建起了小高层住宅。作为全国百强县,近年来,德清高层住宅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越来越多居民每天进出家门都要乘坐电梯,保障电梯安全也成为市场监管部门的一个新课题。 近期,德清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对该县电梯进行日常检查时查获一起案件,发现某维保公司未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经查明,该公司存在的情况有:A小区已经有一个半月未进行电梯维保;B小区部分单元已有20余天未进行电梯维保;B小区某单元电梯维保后未及时做记录,并且有一次维保记录系维保人员作假;B小区另一单元的维保记录卡上有两名维保员签字,但实际查明只有一名维保人员参与维保。 该公司的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二)定期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经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三)建立每部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档案,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四年”的规定,不仅涉及两个小区,且违法行为较多,其中在未进行维保的情况下伪造维保记录,行为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最终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该公司从重处罚,处罚款9万元整。 电梯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在努力,不仅从源头管控电梯质量,还在后续使用中对电梯的维护保养进行监管,以保障居民的乘梯安全。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电梯运营单位存在不法行为,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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