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名财经作家、知名财经评论家
莫开伟 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在中美贸易纷争不断、中国经济亟需转型之际,国家级经开区无疑肩负着带动地区经济发展、提升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任。 我国目前共有219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均占全国10%左右,主要指标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有媒体据此预言,一个规模庞大的拟IPO群体已经初具雏形。 《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这让A股市场投资者担心,大批量新股入市是否会不利于大盘稳定。 事实上,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大批量上市绝非朝夕之功。如果没有政府各部门推动,经开区IPO上市可能影响有限。因为在此之前,经开区建设主体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要么已上市,要么正排队等候上市,证券监管部门能给予的支持,或许只是为国家级经开区建设主体开辟上市绿色通道,实行即报即审制度而已,充其量只是减少了经开区企业建设主体上市申报和排除等候时间,对IPO企业申报总量及审批数量影响或有限。 A股市场需要真正的优质企业入市,中国经济振兴需要一大批真正优秀的经开区建设主体出现,中国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也需要大批科技型优秀企业。国务院此时印发《意见》,可谓高瞻远瞩,寓意深远,政府相关部门、经开区建设主体唯有恪尽职守,形成合力,才有望出现更多的符合上市条件的经开区建设主体。 首先是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围绕帮助经开区建设主体生存发展努力作为。具体而言,要积极贯彻《意见》要求,拓展利用外资方式;要优化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管理体制。同时,要急企业之所急,在减负让利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初创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诸多问题。用好用活政策,在打造更有利于经开区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方面尽力作为。 当然,更要在妨碍经开区生存发展问题上彻底不为。要规范相关职能部门对经开区的检查频次,让经开区能有更多的时间去研究生产发展,而不是应对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在减负让利基础上,更要制止一些有权部门的所谓赞助及各种摊派。要放水养鱼,而不是竭泽而渔,对于经开区而言,这样的“不为”就是最好的支持。 其次,经开区建设主体务必诚实守信,埋头苦干,勤修内功,提高核心竞争力,使自身尽快达到上市条件。经开区建设主体不能以上市为目的,借助上市融资更好发展才是终极目标,这样的经开区建设主体才有美好未来,才值得投资者投资。相反,把上市当成终极目标的经开区建设主体,上市目的不纯的话,IPO上市不过是更方便其圈钱而已。 最后,要尽快推进注册制改革。在当下IPO审核制度下,证券监管部门很难降低企业入市的门槛,能做的或许就是为国家级经开区建设主体开辟绿色通道,这和为贫困地区企业上市开辟绿色通道一样,并不易起到实质作用,唯有尽快推进注册制改革,尽快实现注册制,减少行政审批,让市场选择企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经开区建设主体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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