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0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20日消息,中国贵州茅台(600519,股吧)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自力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自力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刘自力,男,1965年出生,曾担任贵州茅台(600519)酒厂(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习酒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刘自力是贵州仁怀本地人,16岁即进入茅台酒厂工作,曾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习酒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接手濒临破产的习酒之后,在短时间内实现扭亏为盈,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6.2亿元。由于长期执掌距茅台总部100多公里的习酒公司,很多茅台的经销商对刘自力并不熟悉。 据贵州茅台官网2015年8月25日公告,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刘自力先生因到龄原因,自2015年8月24日起不再担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并不再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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