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徐州异地就医政策发生了新变化,将更大程度、更深层次提升市民异地就医的便捷性。 具体政策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需在备案城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地所有的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皆可刷卡就医。未刷卡先行垫付的费用,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转诊转院备案到就医地所在城市,不限定具体的医疗机构,备案后在该城市区域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就医。持卡结算的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未刷卡结算的备案有效期为当次有效。(当次是指在备案地同一医院连续发生的门急诊检查和住院的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医疗行为过程。) 市外转诊转院补备案仅限异地在院期间申请。参保人员需经诊治过的参保地最高等级且具有转诊转院权限的医疗机构同意,持未出院承诺书、入院通知单、病程记录(或医嘱单、押金单)等材料,按备案规定向转出医疗机构提交办理。符合条件的,备案日期可提至本次入院前一日,出院刷卡结算。垫付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的,备案经办日期须早于出院日期。 医保中心提醒市民,转诊转院一定要先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将影响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张晓培胡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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