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海九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因没有为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办理执业登记,及未按规定制作并使用客户告知书,被上海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并罚款6000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上海九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业务人员袁某、王某和吴某经纪执业证失效后,上海九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没有为前述业务人员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继续办理执业登记。上海九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业务人员石某、黄某和杨某入职后,上海九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没有为前述业务人员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办理执业登记。
除此之外,上海九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自2008年成立至检查组进场日,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未按规定制作并向客户出示客户告知书。
上海九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条、《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上海保监局决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并罚款6000元。
时任上海九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孝亮,对上海九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作并使用客户告知书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上海保监局决定给予其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九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由六和企业集团于2008年4月投资设立于上海市的一家保险经纪公司,资本金达500万人民币,自2008年12月起正式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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